2011年9月,本所张爱国律师接受委托为浙江某集团公司收购陕西省某矿业公司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后,张律师进行了细致的尽职调查,出具了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并参与谈判、为客户起草了矿业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帮助客户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