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上午,本所主任陈沸律师受邀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授课。此次课程系为“丽水市2024年骨干律师人才培训暨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升培训班”而设。陈沸律师以“建工领域最新法律实务观点解析”为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所涉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剖析。讲座时间共计三个小时。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健、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晓丽全程参与。
这是陈律师今年第二次赴浙大之江校区授课。第一次是今年3月在“浙江大学—邯郸律协2024年度律师业务实务培训班”上的专题授课。
两次授课虽内容各有侧重,但都是将司法实务中的最新观点或主流观点予以深入讲解,并特别强调最新出台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建工纠纷司法裁判的重要性。他讲道,通则不仅仅是合同的通则,而是纳入了债权总则的大部分内容;可以说,是用合同通则代替了债总。这是我国民法典的一大特色。但债总的某些内容,无法用合同通则替代,如债的概念和债的发生原因等。
作为一名曾在法院从事过审判工作的资深律师,陈主任一直关注人民法院审判理念的变化。在讲座中,他解读了2019年最高法院《九民会议纪要》提出的树立请求权基础思维、逻辑和价值相一致思维、同案同判思维、穿透式审判思维的涵义,还特别指出建工案件作为商事案件,自有其特点,应重点围绕保障工程质量、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等理念进行裁判或者发表代理意见。他最后强调:律师通过代理案件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核心工作是说服法官采纳己方的观点。律师应将专业能力的提升作为毕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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